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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通知

 
  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   
京财会〔2014〕545号

 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
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区县财政局,市属各委、办、局、总公司、高等院校人事(干部)处,各人民团体人事(干部)部门,各有关单位:
    根据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会考〔2014〕6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文件精神,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,现将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考试形式
    经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,2014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,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9月;中级资格、高级资格采用纸笔考试,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。
    二、考试报名
    (一)基本条件
   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;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,以及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;履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;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(北京市财政局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、驻京部队、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)。
    (二)具体条件(见附件一)
    三、考试科目
    (一)初级会计资格:考试科目包括《初级会计实务》和《经济法基础》。
    (二)中级会计资格:考试科目包括《中级会计实务》、《财务管理》和《经济法》。
    (三)高级会计资格:考试科目为《高级会计实务》。
   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,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。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,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,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。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,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)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。
    四、考试大纲
   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。
    五、考试费用
   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、中级资格考试费用变更为每科56元,高级资格考试费用为70元。
    六、考试时间
    初级资格考试于2014年9月20-24日举行;中级资格、高级资格考试于2014年10月25-26日举行。
    初级资格《初级会计实务》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,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.5小时;两个科目连续考试。中级资格《中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,《财务管理》科目考试时长为2.5小时,《经济法》科目考试时长为2.5小时。高级资格《高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长为3.5小时。
    各级别、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:
考试日期
初级资格
(无纸化考试)
中级资格
高级资格
9月20日至24日(共5天、
10个批次)
 
9:00-12:30
初级会计实务
经济法基础
 
 
14:30-18:00
初级会计实务
经济法基础
10月25日
(星期六)
 
9:00-11:30
财务管理
 
 
14:00-16:30
经济法
10月26日
(星期日)
 
9:00-12:00
中级会计实务
9:00-12:30
高级会计实务
 
    七、报名时间安排
    2014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、中、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、现场审核、网上付费、网上打印准考证等方式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,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。
    (一)时间安排表
初级资格(无纸化)
中级资格
高级资格
网上报名时间
2014年4月1日8:00
至4月30日24:00
2014年4月1日8:00
至4月30日24:00
2014年4月1日8:00
至4月30日24:00
现场资格审核、拍照、录入指纹、身份证确认时间
2014年4 月24 日至30日;5月5日至11日
9:00—17:00
2014年4 月24 日至30日;5月5日至11日
9:00—17:00
2014年4 月24 日至30日;
5月5日至11日
9:00—17:00
网上付费
时间
2014年4月24日0:00
至5月18日24:00
2014年4月24日0:00
至5月18日24:00
2014年4月24日0:00
至5月18日24:00
网上打印
准考证时间
2014年9月1日8:00
至9月19日24:00
2014年10月1日8:00
至10月19日24:00
2014年10月1日8:00
至10月19日24:00
 
    备注:1、网上付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付费。
          2、网上付费成功后,才完成报名程序。
      3、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。
      4、各区县审核地点(见附件二)。
    (二)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初、中、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打印准考证网址:http//:kuaiji.bjcz.gov.cn
    八、报名注意事项
    (一)2014年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取消“首次报名”和“非首次报名”,所有考生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、指纹录入、现场拍照和身份证识别。
    (二)考生网上报名无需再上传照片。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(加盖单位人事公章或者存档部门印章)、学历证书原件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(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护照)到现场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。
    (三)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,请于2014年5月5日至11日9:00—17:00携带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,到北京市商业学校(东城区天坛路57号,红桥路口西行200米,汉庭酒店后院)办理资格审核及报名。
    联系电话:67023738、67060798。
    (四)持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,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北京的手续后,方可报名参加北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。
    咨询电话:88549924(周六日、节假日除外)
    网付客服:95534
 
    附件:1.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初、中、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条件
     2.2014年北京市各区县初、中、高级资格现场审核地点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市财政局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3月24日 

  抄送:中央驻京有关单位,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
  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3月24日印发

 
 
 
 
日期:2014-04-02 阅读:5035次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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